涉6.9立法會外非法集結 3人認罪判囚16至20星期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1/13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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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6.9立法會外非法集結,3人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監16至20星期。(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去年6月9日反修例遊行後,有示威者於翌日凌晨圍堵立法會,事後多人被捕,當中8名男子早前否認非法集結等罪。案件原定今(1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其中3名涉堆疊鐵馬的被告於開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分別被判16至20星期監禁。辯方求情時指,其中1名認罪的被告現為中大哲學系碩士生。裁判官判刑時表示,其教授在求情信讚賞他在學生領袖中表現優秀,留下案底已令他失去很多機會,故酌情再減刑3星期。

其中3名被告戴安(23歲;學生)、陳均年(22歲;學生)及卓嘉豪(24歲;無業),今在開審前承認1項非法集結罪。

非法集結罪指他們在2019 年 6 月 10 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指定示威區,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溫面對的控罪則指他於同日同地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高級督察 B。

辯方求情時指,同案早前另有數名被告已認罪,法庭當時以36個星期作為量刑起點,部分被判即時入獄4個月。

代表律師則求情指,戴安現為中大哲學系碩士生及助教,曾以一級榮譽在哲學系畢業。辯方引述其家人及教授的求情信指,戴品學兼優、熱心助人,更曾在3年內獲得18項獎學金。

裁判官鄧少雄閱畢求情文件後,指會考慮以36個星期監禁作為量刑起點。戴於較早階段認罪,可獲扣減4分1刑期,沒有案底則另獲減刑8星期。

裁判官表示,考慮到中大副校長吳基培教授在求情信中指,戴在眾多學生領袖中表現非常優秀,於二年級時已修讀四年級的課程,另曾到耶魯大學作交換生,並有資格在耶魯攻讀博士,因本案而留下案底已令他額外失去很多機會,故酌情再減刑3星期,終判監禁16星期。

另外兩名被告陳均年及卓嘉豪則於接近開審前認罪,故僅獲扣減五分一刑期,同樣因為沒有案底獲減刑8星期,兩人終被判監禁20星期。

餘下5名否認控罪的被告為溫鎮豪(30歲;電腦技術員)、王洛鈞(22歲;無業)、鄺淯銘(22歲;無業)、曾泳祥(29歲;學生)及廖德輝(41歲;文員),溫鎮豪否認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高級督察 B,另外4人則否認參與非法集結。押後至明(14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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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欣樂